
为落实中央、省、市、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推迟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将另行通知。所有教师一律不得开展线下辅导服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二、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并建立档案,凡有以下情形的务必及时上报,并要确保至少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
1.有无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2.是否曾去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
3.是否接触发热伴呼吸道症状者
4.有无共同聚集过的人员发病情况
5.是否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跨地市外出
6.其它接触疑似患者情况
上报程序为:教师报年级组长;学生报班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再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上报相关部门,各相关人员必须逐级及时上报。
三、延迟开学期间,各班班主任须将延迟开学通知到每一名学生,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同时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资源和平台,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网络教学、线上答疑、生活指导等工作。
朔城区第四中学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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