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暖电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学校的水、暖、电维修工作。
二、服从总务主任的直接领导,接受总务处的监督管理。
三、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教学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四、按时开关楼内电灯,及时维修各办公室、各教室,楼梯间、走道、厕所内的电灯、开关、电源插座等。
五、教学楼内出现上下水堵塞、漏水,暖气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六、上班期间要随时检查楼内各种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总务主任。
七、当班期间由于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影响教育教学工作,酌情扣除一定的工资。
朔城区四中
2010年9月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