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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党务公开制度

2014年03月25日 13:36:01 访问量:604
四中党务公开制度
点击率:31发布时间:2013-12-19

四中党务公开制度

   为扎实推进学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内容:

1.各项党建制度。

2.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和监督电话。

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4.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参加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以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

(二)定期公开内容:

1.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决议和措施。

2.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3.组织党员开展集中性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情况。

4.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职评议情况。

5.党员受奖惩情况。

6.捐款捐物情况。

7.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三)随时公开内容:

1.发展党员情况:及时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实行事前公示。

2.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等内容。

3.干部提拔、竞聘情况。

4.党代表推选的情况。

5.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

6.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支部以公开栏公开为主,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并由专人负责。

三、党务公开的责任

党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委会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不按规定执行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四、党务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督促本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单位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及时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如实登记,归档备查。

 

编辑: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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