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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1年01月11日 09:38:37 访问量:646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门诊、村卫生室: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邢台市发生疫情,病毒流行呈现发展传播迅速、传染源发现难度大等新特征、新变化,防控省外疫情输入形势异常严峻,疫情防控不确定因素持续增加,为避免我区发生输入性疫情和院内交叉感染导致的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堵住严防死守阵地战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根据1月6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规定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未设发热门诊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综合医院、民营医院预检发现发热病人,在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加强对发热患者症状体征和旅居史等流行病学问询问诊,第一时间建立发热病人就诊台账,落实首诊负责制,同时做好医患双方个人防护,安排专人及时引导患者至指定的区人民医院、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区人民医院、二医院门急诊预检分诊点对于发热患者和不能排除罹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患者,要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各个体诊所(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严禁接诊收治发热病人,严禁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发现发热病人,做好患者症状体征和旅居史等流行病学问询登记,同时做好病人防护,安排专人及时引导至指定的区人民医院、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村卫生室严禁接诊收治发热病人,严禁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发现发热病人,做好病人症状体征和旅居史等流行病学问询登记,报乡镇卫生院处置。

二、规范发热门诊就诊人员管理

发热门诊和门急诊人员均应当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对就诊患者要重点询问流行病学史,查看健康码,测量体温。要正确引导就诊患者佩戴口罩就诊,实行1米以上间隔候诊和“一医一患一诊室”管理。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

三、强化医疗机构感染控制

要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非必要不探视、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定点医院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不断优化就诊流程,通过网上咨询、分时段预约诊疗、提前预检分诊等方式,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四、加强卫生行业监督全方位全覆盖

区卫生监督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防护设施、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处置、消毒隔离措施、疫情报告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不断强化对个体诊所(含口腔、中医类)、门诊部、医务室的跟踪核查和执业状况的执法检查,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加强全员培训,规范人员防护,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一人一诊一室”防控规范,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查处防省外疫情输入严峻形势下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来源:朔城新闻

编辑:张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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