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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纠错本建设规定

2011年11月24日 00:00:00 访问量:414

预习纠错本建设规定。

(一)语、外、政(品德)、史、科目必须建立预习本,数理化(科学)必须建立纠错本。

(二)语数外每周整理一次,政史(品德),理化(科学)每两周整理一次。

(三)教师每两周查阅一次学生预习纠错本。起到督促作用。

(四)教师在查阅错题本时要重点看纠错过程,阅后给予评价,注明批阅日期。

(五)教导处考核结果要与绩效工资挂勾。

编辑:张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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